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1.《宿州市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申请表》(一式二份);
(纸质版填写到“申报单位签章”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审核小组意见签字等不用填写。)
2.《宿州市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信息登记表》(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汇总,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二级单位公章)(见附件);
3.户口本(如夫妻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请另外提供结婚证);
4.正高任职资格文件、正高聘任资格文件或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件(正高级职称资格及聘任文件可在人事处官网“下载专区”中“其它”栏查询下载;取得国外博士学位的需提供学历认证文件);
5.在宿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住在学校院内,可不提供)
6.如上幼儿园和小学的,请提供孩子疫苗接种证、出生证明。
7.入学年级若为非初始年级段(一年级、初一)的,请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学籍信息表(仅限宿州市外),已在宿州市城区就读的,在同一学段内暂不能办理转学。
以上3-7项,报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待教体局审核后返还。现场审核时间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