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待遇
发布日期:2023-03-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宿州学院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待遇一览表
人才类别 |
购房补贴 |
科研启动费 |
其他待遇 |
领军人才 |
A层次、B层次、C层次 |
面议 |
拔尖人才 |
|
135万 |
理工科:60万元 人文社科:30万元 |
租房补贴2000元/月(三年),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 |
博士 |
A类 |
125万 |
理工科:30万元 人文社科:20万元 |
三年内绩效工资享受副高待遇(未获评副教授者),其中经学术委员会认定优秀人才科研成果有重大突破的,三年内绩效工资享受教授待遇;租房补贴1500元/月(三年)。服务期内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 |
B类 |
105万 |
理工科:25万元 人文社科:15万元 |
三年内绩效工资享受副高待遇;租房补贴1500元/月(三年)。服务期内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 |
C类 |
85万 |
理工科:20万元 人文社科:10万元 |
三年内绩效工资享受副高待遇;租房补贴1500元/月(年限三年)。服务期内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 |
人才团队 |
对引进的3人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除按照以上人才类别给予团队成员相应待遇外,另给予100-300万元的团队科研启动费,具体根据聘期目标任务设置情况“一事一议”。 |
注:1.领军人才可试行年薪制、协议工资等薪酬方式,具体“一人一议”;2.高层次人才津贴根据学校《宿州学院高层次人才考核与津贴发放办法》规定考核发放;3.除学校提供的待遇外,可以享受宿州市引进教授博士子女入学待遇;4.行业企业人才参照执行A类博士引进待遇。5.配偶需要安置的,按照《宿州学院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校人字〔2020〕20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