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中午,人事处在逸夫楼A417室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专题集中学习。
刘文波书记首先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爱国主义精神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心中,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维系着华夏大地上各个民族的团结统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不懈奋斗。《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于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其颁布实施标志着爱国主义教育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对于促进爱国主义精神的传承和弘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王徽、李雪云、张浩、丁点点、于雅楠五位党员同志理论联系实际,分别交流了学习心得,纷纷表示要积极贯彻爱国主义教育法,传承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高举爱国主义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将爱国爱党之心化为实际行动,立足岗位,认真履职尽责,为学院校建设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