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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6    作者:陈士富     来源: 党委教师工作部    点击:

各学院、部门: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函〔2025〕278号)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全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每学时不低于45分钟),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一)公需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的“专题专栏”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s://hrss.ah.gov.cn/zxzx/ztzl/),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后点击“前往培训平台”,任意选择安徽开放大学(科目一)、安徽大学(科目二)、安徽农业大学(科目三)、安徽理工大学(科目四)4个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平台后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按课件要求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打印合格证书(最多获得30学时)。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有以下两种方式,请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1.登录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https://www.zjzx.ah.cn/),自行报名缴费选择相关专业科目学习,获取相应学时证书。

2.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函〔2025〕109号)文件要求进行学时认定,具体认定内容请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个人职评必备条件之一,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附件:

1.《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09号)

人事处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