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鉴定工作。
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纸质版《宿州学院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鉴定表》(附件1)、《宿州学院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鉴定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A418室。电子版《宿州学院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鉴定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szxysdsf@ahsz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宿州学院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鉴定表》
附件2:《宿州学院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鉴定汇总表》
人事处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