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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绩效工资结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宿州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22〕1号)和《关于2022和2023年绩效工资结算工作的补充说明》(院人字〔2024〕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绩效工资结算工作。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报送相关材料,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填报基本信息

1.各单位报送本部门《人员基本信息表》(填写AB类人员信息统计表);

2.请以本单位现有人员现有岗位填报人员信息,其中离职、退休、去世等人员,由岗位变动前的单位申报(在哪个单位离职、退休、去世,由哪个部门上报);

3.《人员基本信息表》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2023年度人员的新进、离职、退休、去世、进修、病事假、职称职务变动等请填写在备注栏进行说明;

4.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绩效结算相关工作,负责老师(实名制)进入QQ群(群号:816552898)。

二、确定标准及总量打包

人事处根据各单位报送的《人员信息表》进行测算,确定课时单价和B类人员年终绩效津贴系数,出台《2023年绩效工资结算详细方案》,待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总量打包给各单位。

三、确定本单位分配方案

各单位在人事处划拨总量范围内制定方案并进行分配,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分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报人事处。

四、结算发放

1、人事处开展结算(预发绩效工资结算及其他扣款结算)后反馈至各单位。

2、各单位将结算表反馈给本单位教职工签字确认后报人事处汇总发放。

六、相关说明:

1、因时间久远,人员信息和已发绩效变化较大,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信息填报、公示及分配等相关工作,确保绩效分配公平公正。

2、各单位对目前分配方案中如有好的意见和建议,或在2022年绩效结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可递交纸质版盖章申请和《人员基本信息表》于2024年11月4日17:00前一并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信箱:szxyrsc@163.com

3、为尽快完成此项工作,绩效工资结算采取分批次、先易后难等顺序陆续发放,因发放时间有先后,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教职工思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宿州学院关于2022和2023年绩效工资结算工作的补充意见》(院人字〔2024〕79号)

2.A类人员信息统计表(2023年)

   3.B类人员信息统计表(2023年)

 

人 事 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