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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2024年6月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实行免费学习。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

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报名内容自行选择。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打印合格证书。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有以下两种方式,请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1.登录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https://www.zjzx.ah.cn/,自行报名缴费选择相关专业科目学习获取相应学时证书

2.依据《宿州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认定管理办法》(院人字〔2023〕25号)要求进行学时认定。具体认定内容请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个人职评必备条件之一,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附件:

1.《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22号)

2.《宿州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认定管理办法》(院人字〔2023〕25号)

 

          人事处

            2024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