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维护收入分配秩序,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整改清退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结合2017年5月份自查清理阶段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做好本单位2016年1月1日以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整改清退工作。
2.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整改清退范围为:2016年1月1日以后,本部门工作人员领取的(在工作日开展且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实际到账的考试考务、评审、加班等费用;其他违规发的放津贴补贴等。
3.请各单位认真填写《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整改清退情况统计表》和清退资金票据复印件(注:如自查阶段不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要实行零报告)于2017年6月22日(星期四)下午5:00前报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整改清退情况统计表.doc
人 事 处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