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文件和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关于组织开展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精神(宣传部7月11日发)。
二、各二级学院要在广泛创建的基础上,对照创建活动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按照每个二级学院一个名额推荐报送“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并于2017年11月3日前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和本单位开展创建活动报告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办公室(逸夫楼418室)(电子版备注单位名称发送至szxyrsc@163.com)。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
2017082109540103.doc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2017082109543662.doc
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2017082109551653.doc
宿州学院人事处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