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配管理办法》(校人字〔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面向校内开展岗位调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配岗位数量
1名。
二、调配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财务信息化数据管理(工资、收费、财政一体化支付等)。
三、调配岗位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踏实肯干,学习能力强,对工作认真负责;
2. 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信息技术等能力,无违规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
3. 熟练掌握EXCEL电子表格使用,具备较高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操作能力,有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4.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调配工作程序
具体调配程序按校人字〔2017〕1号文件执行。
五、有关要求
申请调配人员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见附件)。有关材料请于10月19日下午下班17:00前交到人事处(逸夫楼418室)。
附件: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
人事处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