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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建处校内调配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6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配管理办法》(校人字〔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面向校内开展岗位调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配名额

1人。

二、调配岗位职责

基建处“修缮管理科”科员岗位,具体负责全校一般基建维修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基建零星修缮日常管理工作。对于一般基建修缮项目主要负责完成项目参数编制、施工单位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项目验收、工程款支付手续、项目提交审计、项目质保期管理等各个阶段的日常管理工作;对于基建零星修缮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完成日常基建零星报修的接待、查看现场、安排零星维修施工、验收零星维修、工程款支付手续等各个阶段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岗位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踏实肯干,学习能力强,对工作认真负责;

2.遵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无违规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

3.能够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操作能力;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调配工作程序

具体调配程序按校人字〔20171号文件执行。

五、有关要求

申请调配人员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见附件)。有关材料请于1022日下午 17:00前交到人事处(逸夫楼418室)。

 

附件: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

人事处

  201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