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配管理办法》(校人字〔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校内开展岗位调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配名额
1人。
二、工作岗位
从事国有资产管理及相关工作。
三、岗位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踏实肯干,学习能力强,对工作认真负责;
2.遵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无违规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
3.具有硕士或以上学历学位,数学相关专业。
四、调配工作程序
调配程序按“校人字〔2017〕1号”文件执行。
五、有关要求
申请调配人员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见附件)。有关材料请于7月2日下午17:00前交到人事处(逸夫楼418室)。
联系人:段老师(2871083)
附件: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
人事处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