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校内调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配管理办法》(校人字〔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面向校内开展岗位调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求部门
招生就业处
二、调配名额
1人
三、工作岗位
从事招生与就业相关工作。
四、岗位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高,吃苦耐劳,踏实肯干,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
2.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无违规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与office办公软件的运用,能够胜任招生就业工作;
五、工作程序
具体调配程序按校人字〔2017〕1号文件执行。
六、有关要求
申请调配人员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见附件)。有关材料请于11月11日下午 17:00前交到人事处(逸夫楼418室)。
附件: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
人事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