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宿州学院“双能素质”教师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校字〔2010〕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 2019年“双能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双能素质”教师认定对象
符合《宿州学院“双能素质”教师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双能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各类证书、资格等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5日。
二、认定程序
(一)凡符合“双能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教师,填写《宿州学院“双能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各学院对申请人申报表及提交的相应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并于12月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个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宿州学院“双能素质”教师认定信息汇总表》纸质版报送人事处418室,同时将《宿州学院“双能素质”教师认定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szxyrsc@163.com。
(三)学校根据初审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认定。
三、有关说明
1.所有证书原件在人事处现场查验后随即拿回,人事处仅留存复印件。
2.开展“双能素质”教师认定是学校实施“双能素质工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培养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丰富社会实践经历和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应用型教师队伍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宿州学院双能素质教师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2.申请表
3.汇总表
人事处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