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教师应用能力发展工作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6〕9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教师应用能力发展工作站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6年立项建设的校级教师应用能力发展工作站,立项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材料
1.填写结项报告(一份),见附件2。
2.提供有关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经审核后由申报人领回。
3.结项材料请于12月4日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418办公室。
人事处
2019年11月28日
根据《宿州学院教师应用能力发展工作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6〕9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教师应用能力发展工作站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结项范围
2016年立项建设的校级教师应用能力发展工作站,立项名单见附件1。
结项材料
填写结项报告(一份),见附件2。
提供有关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经审核后由申报人领回。
结项材料请于12月4日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418办公室。
人事处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