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要求,现对我校省级、校级人才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工作
(一) 结项范围
到期应结项和未到结项时间要求提前结项的校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省级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外)访问研修项目和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参见附件1)
(二) 结项材料
结项材料包括:原始项目申请书复印件、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报告书(附件2、附件3)、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和成果鉴定材料、成果应用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印制),一式2份。
(三) 结项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项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其中省级项目的结项须报省教育厅验收备案。
二、中期检查工作
(一) 检查范围
未到结项时间的校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省级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外)访问研修项目和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二) 中期检查材料
检查材料:优秀青年人才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件4、附件5)、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和成果鉴定材料、成果应用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印制),一式2份。
(三) 中期检查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查评议。
三、相关要求
1.科研项目结项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计划任务书或申请书设定的目标任务执行。
2.请于12月25日下午17:00前,将结项和中期检查材料纸质版,2019年度(下半年)人才项目结项和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6、附件7)交人事处418室。2019年度(下半年)人才项目结项、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6、附件7)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zxyrscrsk@163.com(备注:姓名+项目号)。
3.省级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外)访问研修项目需要提供结业证书。
4.凡到期结项而无故不结项的项目,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人 事 处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
宿州学院人才项目未结项项目汇总
省级人才项目结题报告书
校级人才项目结题报告书
安徽省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宿州学院优秀青年人才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2019年度(下半年)人才项目结项汇总表
2019年度(下半年)人才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