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师德年度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教师师德建设,根据《宿州学院师德年度评议办法》文件(党教工字〔2019〕1号),开展师德年度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5日。
二、评议内容
依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考核对象2019年度师德表现情况进行评议。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学生或学生代表进行师德测评。
(二)学习师德师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
(三)个人自评,填写《宿州学院年度师德考核登记表》。
(四)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互评,开展二级学院考核小组评议和学院评定,有关评议意见填写在《宿州学院年度师德考核登记表》相关栏目。
四、工作要求
(一)由学生代表对当年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师德状况进行测评打分,由各党总支汇总后统一填写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szxyrsc@163.com.
(二) 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到逸夫楼418室领取《宿州学院年度师德考核登记表》(1月7日至8日)
各单位请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师德测评成绩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宿州学院年度师德考核登记表》一同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逸夫楼418室)。
特此通知。
附件:1. 宿州学院师德年度评议办法
2.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师德测评表(学生测评)
4.师德测评成绩汇总表
宿州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