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教职工2019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内容和标准、程序
截止到2019年10月1日各单位人员,考核对象、内容和标准等详见《宿州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校人字〔2018〕5号)(见附件1)。
二、考核优秀比例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应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各单位处级干部另行考核)确定,详见附件2。
三、考核材料领取
请各单位于3月20日下午17:00前到人事处418办公室领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临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四、有关事项
1. 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4月10日下午15::00前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临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2019年宿州学院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人事科邮箱szxyrscrsk@163.com)报送至人事处418办公室。
2. 个人考核结果是增加薪级工资,竞聘更高等级岗位,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调查,特别注意新进人员的考核结果。
3. 考核汇总表。汇总表按照考核结果分类排序,人员名单要和考核表一一对应。
附件:
1 《宿州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校人字〔2018〕5号)
2 宿州学院教职工2019年度考核优秀指标一览表
3 2019年宿州学院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
宿州学院人事处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