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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职工风险人群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5    作者:人事处     来源:     点击: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的通知》(皖教秘2020〕9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教职工风险人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风险人群判定

根据教职工新冠肺炎感染情况、近14天旅居史与接触史、当前健康状况等,将其分为三类风险人群:

1.高风险人群:1)曾经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2)近14天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教职员工;(3)近14天有武汉旅居史的学生和教职员工;或有意大利、西班牙、法国、德国、美国、瑞士、英国、荷兰、瑞典、挪威、丹麦、奥地利、比利时、伊朗、韩国等高风险国家旅居史的教职员工。

2.中风险人群:1)近14天有发热(腋温≥37.3、额温≥36.8)、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2)近14天有非武汉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入境来皖(回皖)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教职员工

3.低风险人群:高风险、中风险人群以外的教职工。

、风险人群管理

  1.高风险人群

  (1)符合上述1(1)的教职工,暂不返校,待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评估,且最近1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返校。

  (2)符合上述1(2)的教职工,暂不返校,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集中隔离14天,并在14天后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返校。

  (3)符合上述1(3)的教职工,暂不返校,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集中隔离14天,并在14天后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返校。

  2.中风险人群

  (1)符合上述2(1)的教职工暂缓返校,到医疗机构进行排除诊断,且治愈后方可返校。

  (2)符合上述2(2)的教职工暂缓返校,居家自我观察14天,期间没有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者方可返校。

  3.低风险人群

正常返校复工(返校程序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校工作方案》执行)。

三、其他

各类人群疫情信息纳入本单位疫情信息报告,并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人事处

                             20203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