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举措,确保教职工安全到校返岗,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每日早上进校,全体教职工除接受学校门岗查验以外均需自觉接受所在二级单位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本单位办公区域或教室;午检在中午13点后进行。若有体温异常者(额头温度≥36.8℃或腋下温度≥37.3℃),应立即联系校医院,经医生判断为可疑的,由校医院工作人员拨打120转诊并负责追踪检测结果,同时第一时间向人事处和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后续处理按《宿州学院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执行。各二级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每日体温检测和检测信息登记。
二、有线下授课任务的教师须到本单位接受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教室。
三、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检查人员的晨午检工作。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应自觉不进校门,并立即报告负责人,同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师在校外出现疑似传染病早期症状时不要到校,应第一时间向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四、晨午检工作中,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应对教职工(含外聘教师)健康状况(含行踪)进行询问与观察,学校保卫和后勤部门还应对学校外包人员健康状况(含行踪)进行询问和观察:
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额头温度≥36.8℃或腋下温度≥37.3℃)、干嗽、乏力、鼻塞、咽痛、畏寒、胸闷、气促、腹泻、流涕等。
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发热、皮疹或疱疹(眼结膜、批复、口腔粘膜)、呼吸系统症状(咳嗽、咽喉痛、流涕、呼吸不畅)、消化系统症状(呕吐、腹泻、腹痛)、腮腺肿痛、黄疸、头疼、精神状态不佳等。
3.活动轨迹。
人事处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