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持续加强全省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皖教工委〔2020〕98号)。现将该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教职工开展专题学习。
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教师深入领会和全面掌握文件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杜绝师德失范行为的发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宿州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