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学术技术骨干选拔与培养暂行办法》(校人字[2013]17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学术技术骨干任期届满人员进行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是我校评选的第二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学术技术骨干,名单见附件1,没有届满人员不予提前考核。
二、考核材料
各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学术技术骨干填写考核汇总表和《宿州学院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学术技术骨干任期届满考核表》(见附件2和3),并附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初审签署意见后于9月22、23日两天集中以学院为单位交到人事处418室,考核表和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发至szxyrscsz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