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政办明电〔2014〕53号文件精神,现对2021年发放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相关说明通知如下:
一、申请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须填写《宿州学院2021年享受定期遗属困难补助人员登记表》,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连同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及《宿州学院2021年享受定期遗属困难补助人员登记表》原件报人事处;
二、对遗属补助对象已经死亡、年满18周岁、参加工作或在校学生已经毕业等情况要予以停发遗属补助。对于遗属补助对象在本地的,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其是否在册以及出生年月进行核定;对于户口在外地的要采取外调或信函方式,与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当地政府取得联系,并出示相应的证明材料;对遗属对象在校读书的学生一律由学校出示证明,并注明学制和毕业时间;
三、我校遗属补助采取银行卡的形式发放,遗属补助对象(本人)须到中国农业银行开户,并将卡号填报至学校,方可发放。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