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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持续加强全省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皖教工委〔2020〕98号),学院制定了《宿州学院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党教工字〔2020〕1号)。现将以上《办法》和《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开展专题学习。

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教职工深入领会和全面掌握文件主要内容,要在学习中开展对照查摆,举一反三,学习结束后要形成部门学习总结报告(含具体安排、学习形式、对照查摆情况、思想认识情况等)。书面学习总结报告请于3月3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418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人事处邮箱:szxyrs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2.宿州学院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



宿州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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