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5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我院开展 “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创建活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条件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建设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二、评选数量
各二级学院申报名额限报1个,我院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名额为1个。
三、时间安排
(一)5月31日前,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发现、挖掘“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加大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
(二)6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对照基本条件严格审核,特别是对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严格把关,积极组织申报。
(三)7月10日前,学院推荐上报。
四、奖励措施
1.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团队建设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有关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学院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将统筹加大支持力度,在建设人才队伍、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典型事迹宣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7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
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包括:
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盖章版一式五份)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盖章版一式五份)
附件:
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申报表》
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