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履历表》是干部人事档案中必备的关键材料,是记载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和干部人事信息的重要载体,也是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中的关键点。为了完善档案材料,做好教职工档案的整理工作,现就2020年以来(包括2020)新进教职工填写《干部履历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写表格事项:
1、本人必须实事求是地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如实地填写《干部履历表》,请不要擅自更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和学历等。
2、《干部履历表》必须由本人用钢笔或毛笔并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亲笔书写(不得打印),字迹要端正、清楚,个别项目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3、本人提交的《干部履历表》,必须粘贴正面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
4、在“填表人签名或盖章”栏,必须由本人签名或盖章,填表时间一律写为“2021年7月10日”。
二、领表时间和地点
2021年6月1号,单位派一名工作人员带着名单到人事处418领取表格。
三、其他说明的事项
1、本人填写完整并检查无误后必须于2021年6月16日之前交到人事处418办公室李斐斐老师处
2、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与人事处李雪云联系,手机:18955711779
附件:1、《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