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73号)文件(附件3)的要求,我校开始启动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在我校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犯罪记录;师德师风不合格者不得申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在任教学校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合格。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申请人(不论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需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由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免于测试。
三、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6月15日-6月24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注册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确认提交。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现场确认(6月21日-6月25日)
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认真填写附件2的“2021年宿州学院教师资格申请初审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初审后电子版发送至szxyrscszk@126.com,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个人现场确认材料一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东区人事处418办公室(个人现场确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进行现场确认。
(三)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6月28日-7月11日)
学校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参加测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校内公示(7月12日-7月18日)
(五)材料上报(7月19日-7月20日)
(六)安徽省教育厅审核并颁发证书(8月—9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开展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因报名和材料最终确认都在网上完成,一旦超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补报,所以各单位和申报人员要严格遵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二)教师资格认定实行部门负责制,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请二级学院认真核查申报人的无犯罪记录并对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教学任务由二级学院、教务处负责把关;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把关;资格、资历方面材料由人事处负责把关。
附件1:2021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材料清单
附件2:2021年宿州学院教师资格申请初审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附件3:《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73号)
附件4: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双面打印)
人事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