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科研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宿州学院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20〕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名额
1名
三、招聘对象
科研助理招聘对象主要是化学工程、化学工业、应用化学等相关专业,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
四、基本条件
1.工作积极主动,执行能力强,具有责任心;2.具备较强学习、创新能力,敬业精神,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3.在碳材料合成及其电化学性能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和研究经验,有SCI论文发表经验者优先。
五、工作职责
辅助项目负责人主要从事碳纳米材料合成及其电化学性能科学研究;协助进行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薪酬待遇
按照《宿州学院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20〕4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 月 7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宿州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szxyrsc@163.com),备注应聘化学化工科研助理岗位。
3.其他未尽事宜按《宿州学院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20〕4号)文件执行。
宿州学院人事处
2021年7月2日
附件: 1.宿州学院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
2.宿州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