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所承担的应用型专业核心课程教师中,具有与专业相关的半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应达90%以上。
请各二级学院依据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人事处认定的各学院“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教师信息一览表”(已发至各二级学院院长招聘邮箱),筛选审核本学院还未申报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的专业核心课程教师,并督促其申报,确保本学院应用型专业核心课程教师中,截至2022年3月底前,具有与专业相关的半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达90%以上。
1.材料报送内容:
《宿州学院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申请表》(附件1)
《宿州学院实践锻炼选派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2)
《宿州学院应用型专业核心课程教师信息一览表》(附件3)
2.材料报送的时间地点:
10月22日前
纸质版盖章(附件1、2、3)报送至人事处A418室;
电子版压缩打包(附件2、3)发送至邮箱szxyrsc@163.com。
学校将于2021年12月底汇总审核6月份申报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教师的鉴定表;2022年3月底汇总审核2021年10月份申报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教师的鉴定表。届时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0557-2871083
人事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