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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督促“承担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所承担的应用型专业核心课程教师中具有与专业相关的半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应达90%以上。

请各二级学院依据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人事处认定的各学院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教师信息一览表(已发各二级学院院长招聘邮箱),筛选审核本学院还申报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的专业核心课程教师,并督促其申报,确保学院应用型专业核心课程教师中截至2022年3月底前,具有与专业相关的半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90%以上

1.材料报送内容:

宿州学院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申请表》(附件1)

《宿州学院实践锻炼选派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2)

宿州学院应用型专业核心课程教师信息一览表》(附件3)

2.材料报送的时间地点:

10月22日前

纸质版盖章(附件1、2、3)报送至人事处A418室

电子版压缩打包(附件2、3)发送至邮箱szxyrsc@163.com。 

学校将于2021年12月底汇总审核6月份申报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教师的鉴定表;2022年3月底汇总审核2021年10月份申报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教师的鉴定表。届时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0557-2871083

 

 

人事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