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顺利开展2021年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现将代表性成果送审、相似性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皖教秘人〔2021〕90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可将高水平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著作、论文、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作为代表性成果送审鉴定,成果应附质量水平、原创价值及实际贡献等相关说明。
一、申报高级职称材料要求
(一)代表性成果要求
1.根据“皖教人〔2016〕1号”“皖教人〔2010〕1号”“皖教秘人〔2021〕90号”文件要求,申报教授、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的人员应提交2篇(部)代表性成果(其中以学术论文作为评审条件之一申报教授的人员应提交3篇(部)代表性成果)。
2.复制比检测的代表性成果要与送审的代表性成果保持一致,擅自更改者后果自负。提交复制比检测的代表性成果人员填写《代表性成果送鉴明细表》,本单位汇总(如用去年结果在表中备注即可),同时提供代表性成果PDF格式电子版,以“姓名+申报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题目”的方式进行命名,务必确保打开时不会出现乱码等现象。
送审的代表性成果人员填写《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一式三份),并在每份意见表后附代表性成果的复印件。装订时鉴定意见表在上,代表性成果复印件在下,提交的代表性成果材料复印件中要隐藏个人信息。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须对提交复制比检测的代表性成果电子版和发表期刊原件进行比对,确保在内容和格式方面完全一致后出具《宿州学院代表性成果相似性鉴定送检材料电子文档审核证明》。
复制比检测的代表性成果PDF电子版、《代表性成果送鉴明细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发至师资与人才科邮箱szxyrscszk@126.com。
纸质版《代表性成果成果送鉴明细表》、《宿州学院代表性成果成果相似性鉴定送检材料电子文档审核证明》和《送鉴代表性成果一致性承诺书》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人事处A418。
申报高级职称的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材料按要求填写并装订后装入档案袋(一人一袋,档案袋上用铅笔注明申报者姓名、所在学院、申报学科和申报职务四个信息),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同时报送至人事处A418。
二、申报中级职称材料要求
申报讲师、实验师的人员须提交1篇(部)代表性成果,填写《代表性成果送鉴明细表》,由本单位汇总(若用去年结果直接在表中备注),同时提供代表性成果PDF格式电子版,以“姓名+申报讲师(实验师)+题目”的方式进行命名,务必确保打开时不会出现乱码等现象。
《代表性成果送鉴明细表》和代表性成果PDF电子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打包后发送师资与人才科邮箱(szxyrscszk@126.com);纸质版《代表性成果送鉴明细表》、《宿州学院代表性成果相似性鉴定送检材料电子文档审核证明》和《送鉴代表性成果一致性承诺书》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至人事处A418。
三、注意事项
(一)辅导员向学生处提交相关材料,学生处负责汇总、审核和报送。
(二)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费:600元/篇。
(三)代表性成果送审同行专家鉴定意见及复制比检测结果两年内有效(即2020年结果可使用),检测结果均以最新一次结果为准(即2021年重新送审或进行相似性检测的,以2021年结果为准)。
(四)代表性成果送审每年只送审一次,当年不得要求重复送审或更换重新送审。
(五)以上所有材料的报送集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