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博士化工程”,改善博士人员科研条件,提高博士教师队伍的科研积极性,根据《宿州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关于印发《宿州学院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字[2020]20号)文件,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第一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办理完报到手续并与学校签订高层次人才服务合同的引进博士和返校博士(原已承担本基金资助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资助额度
1.已办理完报到手续并与学校签订服务合同的引进博士按照科研业绩考核结果公布的人才类别为准;
2.在职返校博士的经费资助额度按校字[2020]20号文件执行;
三、研究周期
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以立项文件为准。
四、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参照《宿州学院财政资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校科字〔2017〕6号)文件执行和《宿州学院财政资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补充规定(修订)》(校科字〔2019〕3号)等文件。
五、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请于11月16日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宿州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份),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统一报送人事处419室。
联系人:王徽 联系电话:0557-2871500
附件:1.宿州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
2.宿州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
人事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