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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教师和实验系列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1-11-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根据2021年职称评审通知公告的时间节点,请各二级学院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务必于本周(11月22—11月26日)完成推荐和公示工作,11月26日前将推荐报告、《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和《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通过人员情况一览表》三项材料纸质版盖章报送人事处A418,电子版发送至师资与人才科邮箱szxyrscszk@126.com。一览表中的各项信息必须和个人简明情况登记表中的信息一致。

11月25日起,人事处开始受理个人材料,时间安排如下:

11月25日-11月26日:个人提交简明登记A3大表(签字版和盖章版,均为原件),材料交至人事处A418;

11月27日-11月28日:学校审核简明登记表A3大表及申报资格。

11月29日-11月30日:申报人员到A418领取A3大表,依据审核意见修改打印,并重新到相关职能部门盖章。没有问题的不用领取。届时会将表格填写不规范的名单发给各学院相关工作人员。

12月1日-12月2日:人事处受理个人全部材料(12月1日受理高级职称材料,12月2日受理中级职称材料)。材料受理过程中本人必须在场,有问题现场反馈,现场签订“宿州学院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协议书”。

其他注意事项:1)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一人一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参考通知附件。(2)按照学校规定,所有上交材料必须填写完整,装订符合要求。现场材料不合格或有错误请全部带回修改,材料一经接收将进行封存,不再提供任何材料的替换、更改等事项,敬请谅解。请各单位和个人报送前务必认真核查自己的材料!

联系人:张浩   电话:0557-2871083

 

宿州学院人事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