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宿州学院特殊人才考核与津贴发放办法(试行)》(校字〔2015〕69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度教授、博士考核。请下载《教授博士教学科研成果考核表》(附件2),表中只填写本年度(2021年度)获得的相关教学和科研等业绩,当年新进或获得博士学位、新评聘教授人员,只填写考核表,教学、科研工作量不做要求。
考核表由二级学院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21年12月23日前报送至人事处A418,人事处再集中交于教务处和科研处审核。未按时提交考核表的人员暂不予考核。相关问题请查看《宿州学院特殊人才考核与津贴发放办法》(附件1)。
附件:
1.宿州学院特殊人才考核与津贴发放办法
2.教授博士教学科研成果考核表
人事处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