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配管理办法》(校人字〔2017〕1号)文件及工作需要,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岗位调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需求岗位
心理咨询工作人员
二、调配名额
2人
三、岗位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高,作风正派,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吃苦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2.能够讲授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各项心理文化活动。
3.提供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及团体心理辅导服务,进行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工作等。
4.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相关科研活动。
四、工作程序
具体调配程序按“校人字〔2017〕1号”文件执行。
五、有关要求
申请调配人员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见附件)。有关材料请于12月31日前交到人事处(逸夫楼422室),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