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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心理咨询工作人员校内调配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7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配管理办法》(校人字2017〕1号)文件及工作需要,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岗位调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需求岗位

    心理咨询工作人员

    二、调配名额

    2

    三、岗位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高,作风正派,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吃苦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2.能够讲授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各项心理文化活动。

    3.提供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及团体心理辅导服务,进行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工作等。

    4.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相关科研活动。

    四、工作程序

    具体调配程序按“校人字〔2017〕1号”文件执行。

    五、有关要求

    申请调配人员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见附件)。有关材料请于12月31日前交到人事处(逸夫楼422室),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2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