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科研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宿州学院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20〕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名额
1名
三、招聘对象
科研助理招聘对象主要是化学工程、材料化工、环境工程、过程装备控制工程、应用化学等相关专业,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来自贫困县的贫困生在毕业时未能解决就业问题的优先安排。
四、基本条件
1.具备基本科研素养,性格乐观开朗、善于沟通,能吃苦耐劳;2.在材料化工等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和研究经验,有SCI论文发表经验者优先;3.热爱科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有意愿留在本课题组继续深造者(计划考取硕士)优先考虑,可提前培养。
五、工作职责
辅助项目负责人主要从事光热材料的制备及其应用研究,协助进行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薪酬待遇
按照《宿州学院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20〕4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宿州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szxyrscrsk@163.com),备注应聘化学化工学院科研助理岗位。
其他未尽事宜按《宿州学院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20〕4号)文件执行。
附件: 1.宿州学院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
2.宿州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
宿州学院人事处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