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研项目相关管理要求,现对我校教授、博士(后)科研项目开展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逾期未结项、到期应结项教授、博士(后)科研项目(参见附件1)。
二、结项材料
结项材料包括:封面、目录、项目申请书、项目批复文件、结题报告书(参见附件2)、已发表的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二类以上论文需要检索证明)和成果鉴定材料、成果应用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生成一个PDF文件(小于10M,命名为“姓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装订成册(A4纸印制,双面打印一份)。
三、结项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项材料进行审查评议。
四、相关要求
1.科研项目结项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申请书设定的目标任务执行。
2.请于2022年10月14日前,将结项材料、汇总表(参见附件3),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交人事处41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rscrsk@163.com(压缩文件,命名为“**学院+结项材料”)。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7-2871500
宿州学院人事处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