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年我校教师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鉴定工作。
一、请2022年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的人员(尤其是核心课程教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3月3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宿州学院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鉴定表》(见附件1)、《宿州学院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鉴定汇总表》(见附件2)和《应用型专业核心课程教师信息一览表》(附件3,已发至各二级学院办公室负责人)报送至人事处A418。电子版《宿州学院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鉴定汇总表》《应用型专业核心课程教师信息一览表》发送至szxyrscszk@126.com。
二、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所承担的应用型专业核心课程教师中,具有与专业相关的半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应达90%以上。请各二级学院依据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人事处认定的各学院“应用型专业核心课程教师信息一览表”(已发至各二级学院办公室负责人),筛选审核更新本学院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的专业核心课程教师信息,确保本学院应用型专业核心课程教师中,截至2023年3月前,具有与专业相关的半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应达90%以上。
附件1:《宿州学院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鉴定表》
附件2:《宿州学院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鉴定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