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宿州学院“双能型”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校人字〔2013〕20号,以下简称文件)文件精神,现就宿州学院“双能型”教学团队第三批结项、第四批中期检查和第五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结项
获批宿州学院第三批“双能型”教学团队的相关学院和团队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请查看文件(见附件1)中的“建设内容”和相关要求,填写“结项考核汇总表”,撰写《“双能型”教学团队总结报告》,并附相关业绩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
二、第四批中期检查
获批宿州学院第四批“双能型”教学团队的相关学院和团队负责人(名单见附件2),请填写“中期考核汇总表”和“宿州学院“双能型”教学团队中期考核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业绩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
三、第五批申报
申报采取团队申请和所在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按照《宿州学院“双能型”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校人字〔2013〕20号)有关规定执行。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双能型”教学团队建设的原则和要求,做好本单位“双能型”教学团队的初审和推荐工作,每个二级学院限报1个。申报的团队名称、依托专业和企业,不能与往年立项的重复。
申报团队填写“申报情况一览表”和《宿州学院“双能型”教学团队申报书》(见附件3),申报书中主要业绩成果需提供支撑材料。
四、关于业绩成果的填写和支撑材料说明
(一)在填写业绩成果时,请仔细查看文件要求,尽量填写和文件要求相关的业绩成果。
(二)业绩成果的支撑材料只需提供项目批文、二类及以上论文的检索报告(三类及以下论文需提供封皮目录正文和封底)、各种资格和奖励等的证书即可。
(三)所有纸质材料一律胶装。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2023年4月6-7日两天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至人事处A418室,胶装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zxyrscsz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第三批结项材料
2.第四批中期检查材料
3.第五批申报材料
人事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