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
1.公需科目报名方式
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由继续教育学院和人事处联合开展“公需科目”集体报名学习工作。请各单位集中填写(附件2)《宿州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集体报名统计表》,于5月19日前汇总后发送至邮箱:szxyrscszk@126.com。文件命名格式“XX学院2023年公需科目集体报名表”。为确保后期登录顺利,统计表中的信息请务必保证准确。不接收个人单独报名材料。
2.公需科目登录学习
继续教育学院将统一导入大家的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大家可直接登录相关网址进行学习。具体登录学习时间、操作流程等后续事项,待报名成功后另行通知。
3.公需科目学习费用
学习费用将由学校统一进行结算,不由个人单独报销。
(二)专业科目
1.待“公需科目”报名成功后,登录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https://www.zjzx.ah.cn/),自行报名缴费选择相关专业科目学习,获取相应学时证书。
2.对于当年参加培训、研修、学术会议、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或出版著作(译作)、发表论文(译文)、参加“援疆”“援藏”“援青”“援外”“扶贫”“支教”等可以认定学时情形的,按(附件3)《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皖人发〔2001〕30号)文件认定。上述两种方式请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三、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个人职评必备条件之一,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二)报名后未按时完成学习人员,以后不再给予集体报名,请自行报名缴费。
附件:
1.《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
2.《宿州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集体报名统计表》
3.《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皖人发〔2001〕30号)
人事处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