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宿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年薪制)劳动合同》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年薪制博士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人员
详见附件1《2023年度年薪制博士考核人员名单(第一批)》
二、考核注意事项
(一)根据《宿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年薪制)劳动合同》要求,考核人员填写《宿州学院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年薪制)》(附件2)。
(二)《宿州学院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年薪制)》中只填写考核期限内获得的相关教学和科研等业绩。考核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二类及以上论文须有检索报告。
(三)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2023年度年薪制博士考核人员名单(第一批)》(附件1)、《宿州学院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年薪制)》(附件2),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5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2纸质版报送人事处A418。人事处统一将材料交于教务处、科研处审核。考核合格者发放剩余津贴,未按时提交考核表的人员暂不予考核。
附件:
1.2023年度年薪制博士考核人员名单(第一批)
2.宿州学院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年薪制)
3.《宿州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校科字〔2015〕6号)
人事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