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将于6月7、8日举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3 年诚信考试教育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23〕1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从坚持立德树人、促进教育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引导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诚信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本单位2023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增强涉考人员诚信、法治、自律意识,培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抵制违法违纪行为的良好习惯,自觉维护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氛围,夯实考试安全基础,确保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活动内容
(一)坚持师德铸魂,强化教育学习。各单位要集中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涉考犯罪的法律法规,清楚违规违纪、失职渎职将对自己职业生涯和家庭生活造成的危害,进一步认识到诚信考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遵纪守法、依法治考的意识。
(二)严肃考勤制度,强化劳动纪律。各单位要掌握教职工的思想状态和动向,严格按照《宿州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规定》(院人字〔2021〕11号)的要求,认真执行考勤制度,落实考勤责任;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健全请假审批手续,如实填写《教职工请假审批表》,杜绝虚假上报病假、事假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坚守师德“底线”,杜绝负面“黄线”。开展师德警示教育,按时传达教育部、教育厅《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等反面案例,引导教职工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纪问题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
(四)加强有害信息监控,全面净化校园考试环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校园巡查,严防在校园内有张贴替考、招聘考试“枪手”、出售考试试题答案或作弊器材等内容的小广告,各学院协助及时清理校园内涉及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非法小广告和有害信息,杜绝涉考等有害信息的传播。凡发现涉嫌招募考试“枪手”、组织助考作弊、发布涉及试题“占坑帖”等重要线索,要迅速核实,第一时间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查处,并及时报告省考试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诚信考试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能部门,建立责任制,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师德师风有关文件严肃处理,实行“一票否决”,限期整改。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坚持强化教育、突出预防、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所有教职工诚信考试教育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既要严格要求、晓明纪律,又要真诚关怀、正面引导,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建立机制,发挥长效。各单位要结合我校2023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内容,把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抓好各项教育考试的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将诚信教育落融入日常的思政、法治、素质等教育。建立健全诚信教育长效机制,注重在日常管理中体现诚信价值导向,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投身教育事业。
(四)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相关活动总结材料(举措、效果、照片)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A41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rscszk@126.com。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