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纪要》(第55号)精神,现就我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子女拟入学报名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引进的一类、二类、三类、大泽学者、全日制博士或自主培养的正高级人才子女就读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
1.《宿州市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申请表》(一式二份);
(纸质版填写到“申报单位签章”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审核小组意见签字等不用填写。)
2.《宿州市2023年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信息登记表》(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汇总,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二级单位公章)(见附件);
3.户口本(如夫妻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请另外提供结婚证);
4.正高任职资格文件、正高聘任资格文件或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件(正高级职称资格及聘任文件可在人事处官网“下载专区”中“其它”栏查询下载;取得国外博士学位的需提供学历认证文件);
5.在宿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住在学校院内,可不提供)
6.如上幼儿园和小学的,请提供孩子疫苗接种证、出生证明。
7.入学年级若为非初始年极段(一年级、初一)的,请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学籍信息表(仅限宿州市外),已在宿州市城区就读的,在同一学段内暂不能办理转学。
以上3-7项,先报送复印件,现场审核时应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原件(暑假离校前请以二级单位统一报送上述材料原件,待教体局审核后返还)。现场审核时间(待教育局通知,以往约在8月中旬)待定。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统一汇总于2023年6月23日(星期五)下午4:30前将上述材料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422办公室,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557-2871039。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