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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58号)文件(附件3)的要求,我校现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在我校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二、申请认定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犯罪记录师德师风不合格者不得申请。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认定过程中,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将通过与公安部系统对接,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准入查询状态不为“正常”的不可认定通过。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在任教学校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合格。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岗前培训合格要求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教育实习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今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三、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615-62517:00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注册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确认提交。请尽快报名,避免信息错误没有时间更改。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现场确认(621日25-2617:00

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认真填写附件2“2023宿州学院教师资格申请初审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二级学院汇总进行初审在个人现场确认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zxyrscszk@126.com,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人事处A418办公室个人现场确认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615-630日)

学校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参加测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校内公示(76日前

材料上报(71314日)

安徽省教育厅审核并颁发证书(8月—9月)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开展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因报名和材料最终确认都在网上完成,一旦超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补报,所以各单位和申报人员要严格遵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部门负责制,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请二级学院认真核查申报人的无犯罪记录并对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教学任务由二级学院、教务处负责把关;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把关;申报资格、资历方面材料由人事处负责把关。

 

附件:

1.202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材料清单

2.2023年宿州学院教师资格申请初审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58号)

4.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双面打印)

 

人事处

202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