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科研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7号)、《宿州学院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20〕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名额
11名
三、招聘对象
科研助理招聘对象为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来自贫困县的贫困生在毕业时未能解决就业问题的优先安排。
四、基本条件和工作职责
详见附件1。
五、薪酬待遇
按照《宿州学院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3)相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宿州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szxyrscrsk@163.com),备注“姓名+岗位代码+应聘宿州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五)”。
其他未尽事宜按《宿州学院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20〕4号)文件执行。
附件:1.宿州学院科研助理招聘岗位一览表(第5批)
2. 宿州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
3.《宿州学院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
宿州学院人事处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