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要求,现对我院省级人才项目开展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逾期未结项、到期应结项和未到结项时间要求提前结项的省级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外)访问研修项目和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参见附件1)。
二、结项材料
结项材料包括:封面、目录、项目申请书、项目批复文件、中期检查报告书(参见附件2)、结题报告书(参见附件3)、已发表的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二类以上论文需要检索证明)和成果鉴定材料、成果应用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生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装订成册(A4纸印制,双面打印一份)。
三、结项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项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并报省教育厅验收备案。
四、相关要求
1.科研项目结项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计划任务书或申请书设定的目标任务执行。
2.省级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外)访问研修项目需要提供结业证书。
3.项目延期的请提交人才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报告(参见附件4)。
4.请于2023年9月25日前,将结项材料、2023年度人才项目结项汇总表(参见附件5),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交人事处41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rscrsk@ahszu.edu.cn(压缩文件,命名为“**学院+结项材料”)。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7-2871500
宿州学院人事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