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3〕3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宣传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相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共有三类,分别是:
1.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项目
2.青年骨干教师境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
3.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
以上项目,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入选省部级人才项目、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的不得申报;已入选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已入选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相同类型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见附件。
三、推荐限额及资助额度
1.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项目。资助不超过4名,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
2.青年骨干教师境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资助不超过7名,其中,境内研修资助标准为每人5万元,境外研修资助标准为每人15万元。
3.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资助不超过7名,其中,重点项目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标准为每人5万元。
四、项目评审及公示
学校将组织专家在申报限额内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学校研究公示后推荐。
五、有关要求
1.纸质版材料:①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论文及检索报告、项目批文、获奖、专著、专利等,1份,不要装订);②二级学院推荐报告(说明申请人选基本情况、评审过程、推荐意见等,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电子材料:①汇总表EXCEL版;②申请表WORD版;③申请表及支撑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请按照“二级学院名+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在此基础上,将推荐报告、汇总表、各项目申请表及附件逐项建立文件夹,再合并成一个新文件夹后压缩,以“二级学院名+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申报材料”格式命名。
3.其他要求:请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仔细审核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于2023年9月28日中午前将各类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纸质版交人事处(逸夫楼419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szxyrscrsk@ahsz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7-2871500
宿州学院人事处
2023年9月21日
附件:申报通知及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