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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3〕385号)转发给们,请认真学习、宣传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共有三类,分别是:

1.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项目

2.青年骨干教师境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

3.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

以上项目,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入选省部级人才项目、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的不得申报;已入选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已入选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相同类型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见附件。

三、推荐限额及资助额度

1.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项目。资助不超过4名,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

2.青年骨干教师境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资助不超过7名,其中,境内研修资助标准为每人5万元,境外研修资助标准为每人15万元。

3.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资助不超过7名,其中,重点项目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标准为每人5万元。

四、项目评审及公示

学校将组织专家在申报限额内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学校研究公示后推荐。

五、有关要求

1.纸质版材料: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论文及检索报告、项目批文、获奖、专著、专利1不要装订二级学院推荐报告(说明申请人选基本情况、评审过程、推荐意见等,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电子材料:汇总表EXCEL申请表WORD申请表及支撑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按照二级学院名+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在此基础上,将推荐报告、汇总表、各项目申请表及附件逐项建立文件夹,再合并成一个新文件夹后压缩,以“二级学院名+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申报材料”格式命名。

3.其他要求请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仔细审核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于2023928中午前将各类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纸质版交人事处(逸夫楼419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szxyrscrsk@ahsz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7-2871500

 

 

                                                              宿州学院人事处

2023921

附件:申报通知及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