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现将近期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时间安排
(一)11月15日-11月21日:各二级学院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完成推荐和公示工作。11月21日中午前,学工部、各二级学院将推荐报告、《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通过人员情况一览表》和《2023年教师系列“引进的有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四项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A419,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zxyrscszk@126.com。一览表中的各项信息必须和个人简明情况登记表中的信息一致。
(二)11月20日-11月21日:个人业绩支撑材料盖章(纸质版复印件)。申报人先在二级学院盖章,再到相关职能部门盖章(须携带已审核完成的A3大表或申报表等证明材料),以备后期扫描上传职评系统。
(三)11月22日-11月23日:个人提交简明登记A3大表(签字审核版和盖章版,均为原件),材料交至人事处A419。
(四)11月24日-11月26日:学校审核简明登记表A3大表及申报资格。
(五)11月22日—12月10日:个人将业绩材料上传至职评系统并完成职称申报,具体操作详见职评通知附件。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佐证材料须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后,再扫描上传至职评系统,无盖章将予以退回!
(六)11月27日:申报人员到A419领取A3大表,依据审核意见修改打印,并重新到相关职能部门盖章。没有问题的不用领取。届时会提前将表格填写不规范的名单发给各学院相关工作人员。
(七)11月28日-11月29日:人事处受理个人全部材料。A419受理高级职称材料,A418受理教师系列中级、实验系列材料。
(八)12月10日前:个人将业绩材料上传至职评系统个人业绩库,务必完成线上职称申报环节,以免系统关闭无法申报。
二、线下纸质材料报送注意事项(11月28日-11月29日)
(一)职评材料包括:简明登记表A3大表、申报表、装订的支撑材料。
(二)简明登记表A3大表要求:申报人员现场提交“审核签字版、盖章退回修改版、最终盖章版(教务处、科研处)”,三版均为原件。最终版不要折叠。“代表作送鉴情况及文字复制比情况”部分空着,后期由人事处负责提供并填写。本人自行扫描A3大表最终版以备上传职评系统。
(三)申报表要求:胶装;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填报的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签字并盖章完毕;“材料公示情况”空着,申报资格审核公示后,由人事处统一填写。“基层单位推荐意见”一栏由各二级学院签字盖章,辅导员由学工部签字盖章。本人自行扫描申报表电子版以备上传职评系统。
(四)支撑材料要求:支撑材料根据通知要求进行装订,有二级学院公章和相关职能部门公章。
(五)一人一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参考职评通知附件。
(六)现场本人报送职评材料,同时签订“宿州学院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协议书”。现场材料如不合格或有错误请全部带回修改,材料一经接收将进行封存,不再提供任何材料的替换、更改等事项,敬请理解。请各单位和个人报送前务必认真核查自己的材料!
三、个人业绩库——材料命名、分类及上传位置
高校教师(实验)系列的业绩成果分类和人社厅职评系统内的分类不一致,个人按系统分类上传个人业绩库后,待系统内我校发布开评计划后,申报人员可点击职称申报,在该环节所有材料要逐项导入申报系统,需要按高校教师系列的业绩成果分类进行申报。如果业绩较多或命名不清楚,会找不到对应项或者导入错误。为方便后期职称申报及审核,现规范文件命名及个人业绩库分类。往年已上传至个人业绩库的材料,今年若没有变动可不用重新上传;若有修改或新的材料,需要点击新增,将修改或新的材料上传至个人业绩库。
职称申报系统内容是与职评文件条款一一对应的,职称申报系统的业绩成果只录入简明情况登记A3大表的内容。
(一)附件审核原则
凡系统填写内容,均要有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必须要有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公章;一项业绩成果有多页的扫描为1个PDF。可盖章扫描上传系统后再胶装支撑材料。
(二)佐证材料盖章注意事项
1.二级学院盖章。二级学院推荐公示前已完成。
2.相关职能部门盖章。鉴于职评系统申报材料内容条目多,须有职能部门审核盖章环节,这是工作人员在系统审核时的重要依据。申报人员可带着A3大表或申报表到相关职能部门盖章。
3.盖章的位置。论文不用每页都盖,比如论文封面、题目及作者部分、检索证明部分、论文发表的时间等部分,只要能证明是本人成果、级别且符合条件即可。其余项目、著作等材料以此类推。
(三)录入位置及命名格式
系统填报名称和附件名称格式要一致。
1.教、科研项目
(1)全部填入工作业绩--“科研(基金)项目”。
(2)第一行的项目名称和附件命名一致,以第一行为主。
命名格式模板:“主持(参与排名第2)+教(科)研项目+二类(在研/有阶段性成果/结项)+立项时间+名称”。
(3)参与项目必须写明参与;有阶段性成果的项目附本人阶段性成果;二类及以上论文需按要求提供检索报告。
(4)项目立项文件中,以附件形式列出的项目明细,需要相关职能单位审核盖章,项目立项文件附件页数多的,保留标题的前提下可简化页数(标注本人所在位置),并有相关职能单位盖章审核。
2.教研论文、教材,科研论文、著作
(1)全部填入“论文著作科研”部分。
(2)命名及附件材料要求:
科研论文+三类+第一作者+2022.7+期刊名+论文名。
著作(教材)+一作/副主编+本人承担字数+出版时间+出版社+名称。
(3)论文应按要求提供检索报告。论文必须标注类别,注意区别会议论文等,严格按照A3大表内容填写。
3.知识产权
(1)填入“能力条件”-“专利著作”部分。
(2)命名格式:科研(知识产权)+二类+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时间+名称。
其中,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实施并应用,作为知识产权三类时,需要提供“实施并应用”相关的证明材料。
4.成果推广
填入“工作业绩”-“成果采纳运用推广”部分,命名格式:科研(成果推广)+二类+主持+时间+上缴学校5万元+名称
5.科研奖励
填入“表彰考核”部分对应位置,命名格式:科研(奖励)+三类+排名+时间+名称
6.教学成果、教学效果、专业实践
(1)放入“能力条件”-“综合业绩能力”。
(2)命名格式:专业实践业绩+三类+时间+相关内容
命名格式:教学成果+二类+二等奖+排名第3+2020.11+名称
命名格式:教学效果+三类+第一指导+奖项名次+2020.11+名称
7.“工作经历”的附件可上传申报表中工作经历内容的盖章页,“继续教育”附件上传《宿州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培训证书及其他。
8.讲座、指导青年教师(指导青年教师几人)、教学质量考核(命名:时间+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年度考核(命名:时间+年度考核+结果)、A3大表、申报表、诚信承诺书、师德考核等材料,或者无分类的材料都可以放到“能力条件”-“综合业绩能力”部分。
人事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