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137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培〔2023〕11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3年岗前培训试讲考核评价要求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成立试讲评价专家组,至少五人(含组长),原则上要求副高及以上。
(二)自行安排时间组织本学院2023年参加岗前培训的老师试讲,每位专家对每位试讲教师进行评价考核并填写附件2和附件3。
(三)职能部门的相关教师,请依据自己专业或所授课程,自行联系相关二级学院进行试讲考核评价。
(四)二级学院对每位老师的试讲成绩进行汇总填写《岗前培训试讲汇总表》(附件1)、《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汇总表》(附件4),并将附件1、2、3、4纸质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12月22日前报送至人事处A418室。
附件:
1.《安徽省高等学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试讲测评汇总表》
2.《安徽省高等学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试讲评价表》
3.《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4.《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汇总表》
5.宿州学院2023年岗前培训名单(不含补考、重修人员)
人事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