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做好我校2023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教师系列、实验系列、其他(以考代评)系列初级
二、基本要求
(一)职岗相符。专任教师认定助教;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相对应岗位的初级职称。
(二)“以考代评”系列应取得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三、材料报送
(一)请各单位做好初级职称人员认定的统计工作,并派工作人员尽快到人事处A418领取对应数量的纸质版《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二)材料报送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院长签字盖章)
2.《宿州学院2023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汇总表》(附件1)、《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通过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
3.申报人员初级职称认定的佐证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考代评”系列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从事对应岗位工作内容及年限的佐证材料等。一人一档案袋。以上材料二级单位审核盖章。
(三)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12日中午12:00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盖章)报送至人事处A418,电子版(附件1、2)发送至师资与人才科邮箱szxyrscszk@126.com。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张老师 巩老师 电话:0557-2871083
附件:
宿州学院2023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相关表格
人事处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