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4年安徽省“科技副总”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皖科才秘〔2024〕119 号,见附件1)转发你们,请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在能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并且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各单位人员根据《安徽省“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附件2),依据企业需求及个人实际自行与企业进行对接(附件3为省内各市企业科技副总需求详细信息)。请将《安徽省“科技副总”情况汇总表》(附件4),《安徽省“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申请表》(附件5)于5月21日上午12点前统一送至逸夫楼A419。
联系方式:287500
人事处
2024年5月17日